药房托管的探索和待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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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爱心种子小博士 来源:金陵瞭望 加入时间:2006年04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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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的探索和待解难题
在今年南京市机关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陈绍泽给医院廉政建设定下了一个目标:全市近200家二级医院都要全面实施“药房托管”,今年上半年南京13个区县每个区县都要有一家二级医院进行试点,下半年开始全面推行。至此,南京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推行“药房托管”改革的城市。
医务人员收回扣、拿红包等现象已是公开的秘密,其数额越来越大、牵涉面越来越广,早就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关注。
正在这时,南京栖霞区医院尧化院区实施的“药房托管”新模式引起了纪检部门的注意。所谓“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实行阳光政策,将药品采购权委托给具有专业化管理水平的公司,采用市场化运作,药房经营收益实行按比例分配的一种改革模式。
从2003年8月开始,栖霞区医院尧化院区就开始了“药房托管”的探索,两年多来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雨花台区也有铁心桥等4家区属医疗机构与医药公司签署“药房托管”协议。
“市纪委历来高度重视医疗行风整顿,‘药房托管’对治理医疗回扣,杜绝大处方,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陈绍泽如是说。
有关人士表示,“药房托管”被称为“医药分家过渡模式”,其落脚点是斩断医药回扣中的“利益链”,最终目的是让病人和医院达到“双赢”!在现今无法实现真正的医药分离的阶段,药房托管也许是解决医疗回扣的一个有效办法。当然,跟药品降价、药品招标一样,它并不是十全十美的,还需要在推行中进一步完善。”
那么,药房托管究竟给南京带来了什么,应如何看待药房托管模式?
“分”与“不分”,颇费思量
医院高昂的药价,以及有关医院药价的种种“黑幕”,向来为人们所诟病。据媒体公开报道,每年全国的医疗回扣估计约在7亿元左右,这就意味着全国的病人每年要多从口袋里掏出7亿元!
为此,2000年3月,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委明确指出医药要分开核算,分别进行管理,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但是,几年来医药分家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个中原因最根本的只有一条,药费是医院收入中不可缺少的一块,在补偿机制没有建立和政策没有健全之前,如果“一刀切”,硬性把药房从医院剥离,医院的正常运转就会受到影响,从而波及整个医疗卫生行业。
“分家”,医院过不了;不分家,又管不好。于是,“药房托管”应运而生。
2003年8月,栖霞区医院尧化院区在南京率先推出了药房托管模式。从今天看来,这场改革日后为南京的“药房托管”提供了借鉴。但在当时及至以后的两年多时间里,这场改革都是在极其低调的状态下进行的。究其原因,是因为“药房托管”当时在全国来说还是一个新模式。在全国只有在2001年,三九集团和广西省柳州市中医院联合试行过药房托管。这方面的经验实在是少之又少,任何东西都要自己慢慢摸索。
至于改革的初衷,据栖霞区卫生局局长李佳回忆,主要是两个因素:一个是栖霞区院和尧化卫生院的合并;一个是为了整治行风,在反腐倡廉方面有所创新,这也跟纪委设立的“创新奖”有关。
改革,因为要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总会遇到阻力。尧化院区开始推行药房托管的时候也是如此。遇到的阻力主要来自医生和药房,这两者都是医疗回扣的最大受益者。
改革虽然艰难,但毕竟启动了,并给医疗界带来了一些新变化,可以说使病人、医院和医药企业三方都从中受益。
病人:药价没降,但药费降了
对于“药房托管”,不少媒体都欢欣鼓舞地报道“药房托管带来了药价的大幅度下降”,事实上,这是一种误导。
栖霞区卫生局局长李佳反复向记者强调,“药房托管不是降低药价,而是以促进合理用药来降低病人的费用。”
有一组数字可以说明问题:2004年和2005年,栖霞区医院尧化院区平均每诊疗人次药费、平均每出院病人药费、平均单张处方值、药占比分别为45.9元和39.8元、1074.7元和1117.4元、33.2元和38.8元、44.6%和44%,而同期尚未托管的栖霞区医院栖霞院区则分别为55.28和59.45元、1150.1和1859.4元、66.7元和65.4元、53%和52%。
再来看雨花台区下属医院的情况,实行药房托管后,平均处方值下降了13.8%,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百分比下降了15个百分点。
可以肯定的是,实行药房托管后,病人的单张处方值都不同程度地有所下降。
医院:利润不降反升,可以专心搞技术
实行药房托管后,病人的药费下降了,那医院的收益是不是减少了?事实并非如此。
以栖霞区医院尧化院区为例,药房托管前,医院来自药品的利润在25%左右,此外还要承担药房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药品的损耗等。药房托管后,医药公司负责药房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药品的损耗等,医院可以在药品收入不减的基础上按比例和医药公司分成利润。这等于说医院的利润不降反升。
据了解,2003年该院的药品销售额是259.14万元,2004年飚升至598万元,2005年继续保持强势增长的势头,达到了662.09万元。从医院就诊人数来看也是如此,2003年门诊就诊人数3.6万人次,2004年达到了8.9万人次,2005年10.2万人次。2003年业务收入403万元,2004年1339万元,2005年1504万元。
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因为单张处方的药费下降了,群众看病费用明显下降,来院就诊的病人多了,总体的药品销售额上升,医院的经济效益自然也就上来了。
更重要的是,实行药房托管后,医院里几乎看不到医药代表的身影了。过去,仅有10多名医务人员的栖霞区医院尧化院区,每天都有2—3名医药代表来院“洽谈业务”,给药剂科人员和医生种种诱惑,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该院内科医生黄琳深有感触地说:“药房托管后,可以更安心地工作,开处方更实事求是,根本不可能再开大处方了。”
由于利润上升,医院还主动拿出一部分利润来反哺社会。如设立爱心病房,每年减免20个住院重病人的床位费和护理费等,总计有20万元左右。每月还选一个周六,免病人的挂号费。这些举措使得病人对医院的信任度上升。
医药企业:可以占领市场,提高收益
栖霞区医院尧化院区的药房由江苏中医药科技发展总公司托管,对于托管这件事,公司更关注的是尧化这个市场的蛋糕到底有多大,和医院合作到底有没有利润。该公司部门经理王鸿良认为,经过两年的操作,药房托管还是可行的。最关键的是可以占领市场,提高药品的销售量,以增加收益。
医院单方难治药价虚高
对于药房托管这种新模式,在大众普遍叫好的同时,有关部门却比较冷静。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药房托管是解决医药不分、以药养医问题的探索。当然,作为一种过渡模式,药房托管还不是彻底的、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家。
“即便我们认为药房托管可以遏制医生拿回扣,但还是无法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很多药品从出厂到进入患者手中,价格翻了几番,甚至更多,存在着明显的虚高定价,其中很关键的一个问题是物价部门缺乏专业的定价人员。此外,药品的招投标不尽规范也是一大因素。而产生这些情况的源头就是众所周知的我国以药养医的现状。
因此,认为实行药房托管能降低药价,那是一种不符合实际的看法。药房托管后,医院与托管单位之间还是存在利益分配的问题。不管是铁心桥卫生院,还是栖霞区医院尧化院区,托管单位医药公司均需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将一部分经营利润上交给医院。只要存在利益关系,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希望药卖得越多越好。再者,药房托管后,医院与药房在形式上分离了,医药代表不再直接与医生发生关系,但是因为存在上述利益关系,且托管单位承担经营权后同样要追求利益最大化,所以,药品经营的问题仍然存在,只不过是利益链的组成有所改变,从“医药代表—医院—医生”转为“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这些问题,还有待在医药分家的大方向下逐步解决。
与此同时,一些法律和政策上的模糊界定也使得药房托管面临挑战。一个尖锐的不可避免的问题是:医生个人收受医药公司的回扣属于商业贿赂,但现在事实上医药公司把给个人的回扣给了单位,那么是否还构成商业贿赂?再如,医药公司返还给医院的比率,定在多少合适?目前并无明确规定。
此外,药房托管后对药品的招投标也是一个冲击。有关部门规定药品都要进行招标,集中采购,并规定二级医院的药品中招投标的应占80%左右,但从栖霞区医院尧化院区来看,这个比例明显达不到。
而在现实的操作中,药房托管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其中突出的一点就是现行药品流通管理体制还不能完全满足不同层次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需求。以栖霞区医院尧化院区为例,药房托管后,普通用药能满足一般病人的要求,但一些高层次的药品就比较稀缺(如进口药、高档药等),长此以往必然会失去高端病人。也有人担心,此前药房托管只在几个地方试点,这使得试点医院的药费形成了“洼地效应”,一旦全市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全面铺开,那么能否保证医院的门诊量就是一个未知数。
同时,药房托管对医院的管理水平和监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栖霞区卫生局局长李佳认为,“药房托管面临双重考验,一是院长和班子的管理能力,一是医药公司的市场经营能力和运作能力。”虽然同是二级医院,但医院与医院之间的情况天差地别,药房托管能否成功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的管理能力和医药公司的运作能力。
不管怎么说,药房托管给我们带来了医药分家的曙光,这是一大进步。我们期待着真正医药分家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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