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贫困生资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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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ve 来源:中新网 加入时间:2005-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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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贫困生资助状况
中新网7月26日电据中国教育部消息,为确保2005年高校新生顺利入学,各地按照教育部日前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认真部署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有关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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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贫困生资助状况
中新网7月26日电据中国教育部消息,为确保2005年高校新生顺利入学,各地按照教育部日前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认真部署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有关资助政策。
落实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黄小晶多次强调,要情系贫困家庭学生,真心实意为他们办实事,并亲自过问督促资助工作的进展。
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李成玉今年5月分别到郑州大学、河南大学调研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高校把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切实抓紧、做好。省政府在经常性助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各种形式的资助工作。
青岛市建立了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市长负责召集,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在市教育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工作。
湖南省政府7月14日发出《关于确保今年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通知》,提出了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具体措施。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教育部通知后,即将文件转发各高校,明确要求各高校主管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优先、足额保障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经费,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后顾之忧。
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发出《关于新生录取报到过程中加强高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省内各高校确保资助政策宣传落实到每一个录取新生。浙江省提出,在高校开学前后,对所属公办、民办普通高校收费和助困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切实抓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各地明确要求,要继续实施并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
河南、湖南等省提出,不允许任何高校以任何理由拒绝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安徽、云南等省要求,对已录取未报到的新生,学校要主动与学生联系,逐个查清原因,确系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报到的,要将学校的资助政策宣传到位。
江苏、安徽、福建、甘肃等省要求各高校切实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按要求随录取通知书向所有新生寄发《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和宣传“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的材料,让每一名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
北京市2004年有近7000名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的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福建省、浙江省、甘肃省2004年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高校学生分别为1.8万人、12127人和1587人。
加快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工作
江苏省要求各高校必须在新学年开学前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开学后加快审批和发放进度,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河南省正在积极筹备召开全省高校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完善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网站,进一步强化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做好秋季在全省高校中全面铺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打好基础。
福建省目前应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39所高校基本按新机制确定了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签订了银校合作协议。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额5829万元,学生获贷人数13021人。今年7月,省教育、财政部门联合下达2005-2006学年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额度1.2亿元,要求高校尽快与经办银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确保在新学年开学后即落实到学生手中。截至2004年底,
浙江省已累计为8万名贫困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2亿元。
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措施,逐步完善奖、贷、助、补、减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从今年起,福建省政府设立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每年筹集9000万元资金,解决8万多名贫困大学生生活补助。至今年6月底,已向69所高校发放2005年春季(5个月)“政府助学奖学金”3207.5万元。贵州省政府从今年起每年拨专项经费600万元设立“高等学校困难学生助学奖学专项奖金”,每年奖励20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
江苏、贵州、云南等省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专项用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
福建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去年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每年从本校所收学费中提取20%的经费,用于建立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基金以及“减、免、缓交”资金。2004年省教育厅经费直管高校发放各类奖学金4293万元,受益学生4.1万人次;通过勤工助学制度资助学生约2.8万人次,资助金额1439万元;发放困难学生补助1351万元,受助学生3.4万人次;减免学费1262万元,受助学生1.4万人次。
2004年,浙江省高校共有20.1万人次获得约2亿元的各类校内奖学金,4760人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1417.6元,8.8万人次获得勤工助学经费0.5亿元,发放困难补助0.2亿元。
河南省2004年政府和学校为困难学生发放各种奖助学金63万人次,累计5.18亿元。今年继续实行“特困生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特困生每月生活费不低于150元。目前,省教育厅与省总工会在全省开展的第二次“爱心助学”活动已收到捐款1600万元。自1996年至2001年连续6年,
北京市每年安排300万元专款,用于市属市管高校特困生补助。2005年市财政将补助金额增加到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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