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量
1. 定义常量的语法格式
常量名 constant 类型标识符 [not null]:=值;
常量,包括后面的变量名都必须以字母开头,不能有空格,不能超过30个字符长度,同时不能和保留字同名,常(变)量名称不区分大小写,在字母后面可以带数字或特殊字符。括号内的not null为可选参数,若选用,表明该常(变)量不能为空值。
2. 实例
在【SQLPlus Worksheet】中执行下列PL/SQL程序,该程序定义了名为pi的数字型常量,长度为9。
执行结果如图9.6所示。
―――――――――――――――――――――――――――――――――――――
declare
pi constant number(9):=3.1415926;
begin
commit;
end;
―――――――――――――――――――――――――――――――――――――
【配套程序位置】:第9章\constantdefine.sql。
基本数据类型变量
1. 基本数据类型
PL/SQL中常用的基本数据类型如表9.2所示。
表9.2 常见的数据基本类型
类型标识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