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陷阱!下一个过劳死的会是谁?
据媒体分析报道,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中国人的工作时间越来越长,过劳死也呈急剧增加趋势。据估算,每年因过劳死去世的人多达60万。中国已成为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人均劳动时间已超过日本和韩国。
“过劳死”,一个非常“时髦”的名词,以事业的名义,以职业的操守,正在困扰着中国的千千万万的上班一族,白领,一度令人羡慕的职业,正在变成一个死亡的黑谷。
曾经有调查表明,出现过劳死的有三种人:有钱人,特别是其中只知消费不知保养的人;有事业心的人,特别是称得上“工作狂”的人;有遗传早亡血统,又自以为健康的人。
对于这三种人群,我们强烈建议他们,必须善待自己,事业不是全部,消费应该讲求均衡,有危险信号及早诊治。然而,这些是主动性疲劳,但是对于那些被动性或者非自愿性甚至是强迫性疲劳、过劳的人士,我们该提出怎样的建议呢?
在一次聚会上,一名曾经在某跨国公司做过的女士,说起公司的加班制度,声色俱厉!愤怒之情溢于言表。
中国的许多企业,当然也包括在中国落地的外资、合资企业,正在流行着一种病毒文化:加班文化!
特别是,加班还被某些公司管理者冠以建设企业优良文化的“皇冠”,在他们的眼里,在资本的观点中,加班是一种职业的良好道德,是一名出色员工的必然表现。不加班,那就是惰性,那就是不思进取!
谁愿意做一个“劣质”的员工?
在加班以外,有着职位升迁的诱惑,有着加薪的承诺。而这些,对于员工来说,就是爱情、就是生活、就是房子,就是汽车。那些初出茅庐的靓男俊女,充满着对于未来事业、生活的渴望,那些步入而立之年的红男绿女,则是一心要搭筑自己的爱巢暖窝,而那些步入不惑之年的,上要养老,下要养小......
作为员工,我们能有加班以外其他的选择吗?
有些公司,也许是某某财富榜上的大公司,有些也许是对于社会巨额捐献的慈善人士,有些也许是社会市民景仰的道德家,然而,对于员工,他们的慈善表现在哪里?他们的爱心又见于何处?
有最近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0%以上的企业存在多数员工或部分员工经常加班的现象。其中43.08%的企业是由于工作压力大,任务多,员工常常要加班,40.51%的企业存在部分员工常加班的现象。仅有1.03%的企业不存在单位员工加班的现象。
在某些公司,甚至有管理者明确表示,不加班者,应该考虑是否辞职。因为,你不加班,就说明你没有融入优良的集体,就说明你不认同当前的公司文化!
但是,人海茫茫,失业者众,谁是我的工作下家?一次就业难,二次就业同样难?目前的企业,资本与员工、管理者与员工,势力强弱分明。处于弱势的员工,敢于挑战自己的老板吗?除非自己想好要当老板,因为有些人,是当不了员工,才被迫自己当老板。试想,在反复权衡利弊之后,员工的最佳选择除了加班,会有其他的选择吗?
不过,加班应该不是员工最坏的考验。加班没有加班费才是最严峻的考验。据某些人士讲,有些公司规定,晚上8点之前不算加班,晚上8点以后虽然算加班,但是只有一点点夜间补助。
这一点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的调查结果中得到了验证,该调查显示,10.77%的企业虽然有加班补偿的规定,但从来没有执行;33.46%的企业根本就没有加班补偿的规定,员工加班真正沦为“义务加班”。虽然有30.38%的企业表示员工加班有补偿,但补偿很少,和员工的付出不对等。
员工,苦也!
劳动法在哪里?员工为什么不去祈求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益?
但是,谁敢?
不说祈求法律手段是否能够争回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可以肯定:你的职业生涯可能到此结束。一个不断给公司“找麻烦”的人,哪个老板再愿意雇你。中国的员工不是不懂法,而是面对强大的企业势力,敢怒不敢言!
中国政法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郑尚元曾经表示,解决“过劳死”的关键不在立法,而在于执法。“如果劳动部门严格执法,劳动强度控制好,哪会发生‘过劳死’?”
其实,享受“过劳”待遇的不仅仅是那些白领,那些蓝领,那些农民工,那些乡镇企业的职工,又有多少媒体关注到他们?
高强度,低工资,“软弱”的补助,这些企业里的员工何处“逃生”?这些企业员工的待遇谁来保证?
我们强烈呼吁企业还以8小时的法律尊严,强烈呼吁企业文化人性的回归。
让员工远离过劳死的威胁!
据媒体分析报道,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中国人的工作时间越来越长,过劳死也呈急剧增加趋势。据估算,每年因过劳死去世的人多达60万。中国已成为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人均劳动时间已超过日本和韩国。
“过劳死”,一个非常“时髦”的名词,以事业的名义,以职业的操守,正在困扰着中国的千千万万的上班一族,白领,一度令人羡慕的职业,正在变成一个死亡的黑谷。
曾经有调查表明,出现过劳死的有三种人:有钱人,特别是其中只知消费不知保养的人;有事业心的人,特别是称得上“工作狂”的人;有遗传早亡血统,又自以为健康的人。
对于这三种人群,我们强烈建议他们,必须善待自己,事业不是全部,消费应该讲求均衡,有危险信号及早诊治。然而,这些是主动性疲劳,但是对于那些被动性或者非自愿性甚至是强迫性疲劳、过劳的人士,我们该提出怎样的建议呢?
在一次聚会上,一名曾经在某跨国公司做过的女士,说起公司的加班制度,声色俱厉!愤怒之情溢于言表。
中国的许多企业,当然也包括在中国落地的外资、合资企业,正在流行着一种病毒文化:加班文化!
特别是,加班还被某些公司管理者冠以建设企业优良文化的“皇冠”,在他们的眼里,在资本的观点中,加班是一种职业的良好道德,是一名出色员工的必然表现。不加班,那就是惰性,那就是不思进取!
谁愿意做一个“劣质”的员工?
在加班以外,有着职位升迁的诱惑,有着加薪的承诺。而这些,对于员工来说,就是爱情、就是生活、就是房子,就是汽车。那些初出茅庐的靓男俊女,充满着对于未来事业、生活的渴望,那些步入而立之年的红男绿女,则是一心要搭筑自己的爱巢暖窝,而那些步入不惑之年的,上要养老,下要养小......
作为员工,我们能有加班以外其他的选择吗?
有些公司,也许是某某财富榜上的大公司,有些也许是对于社会巨额捐献的慈善人士,有些也许是社会市民景仰的道德家,然而,对于员工,他们的慈善表现在哪里?他们的爱心又见于何处?
有最近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0%以上的企业存在多数员工或部分员工经常加班的现象。其中43.08%的企业是由于工作压力大,任务多,员工常常要加班,40.51%的企业存在部分员工常加班的现象。仅有1.03%的企业不存在单位员工加班的现象。
在某些公司,甚至有管理者明确表示,不加班者,应该考虑是否辞职。因为,你不加班,就说明你没有融入优良的集体,就说明你不认同当前的公司文化!
但是,人海茫茫,失业者众,谁是我的工作下家?一次就业难,二次就业同样难?目前的企业,资本与员工、管理者与员工,势力强弱分明。处于弱势的员工,敢于挑战自己的老板吗?除非自己想好要当老板,因为有些人,是当不了员工,才被迫自己当老板。试想,在反复权衡利弊之后,员工的最佳选择除了加班,会有其他的选择吗?
不过,加班应该不是员工最坏的考验。加班没有加班费才是最严峻的考验。据某些人士讲,有些公司规定,晚上8点之前不算加班,晚上8点以后虽然算加班,但是只有一点点夜间补助。
这一点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的调查结果中得到了验证,该调查显示,10.77%的企业虽然有加班补偿的规定,但从来没有执行;33.46%的企业根本就没有加班补偿的规定,员工加班真正沦为“义务加班”。虽然有30.38%的企业表示员工加班有补偿,但补偿很少,和员工的付出不对等。
员工,苦也!
劳动法在哪里?员工为什么不去祈求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益?
但是,谁敢?
不说祈求法律手段是否能够争回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可以肯定:你的职业生涯可能到此结束。一个不断给公司“找麻烦”的人,哪个老板再愿意雇你。中国的员工不是不懂法,而是面对强大的企业势力,敢怒不敢言!
中国政法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郑尚元曾经表示,解决“过劳死”的关键不在立法,而在于执法。“如果劳动部门严格执法,劳动强度控制好,哪会发生‘过劳死’?”
其实,享受“过劳”待遇的不仅仅是那些白领,那些蓝领,那些农民工,那些乡镇企业的职工,又有多少媒体关注到他们?
高强度,低工资,“软弱”的补助,这些企业里的员工何处“逃生”?这些企业员工的待遇谁来保证?
我们强烈呼吁企业还以8小时的法律尊严,强烈呼吁企业文化人性的回归。
让员工远离过劳死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