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设基金不许“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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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ve 来源:法制晚报 加入时间:200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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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设基金不许“见死不救”
新闻回放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在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高强在讲话中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各说各话
“严禁见死不救”以普通患者为本
古语说得好:医乃仁术。如果医道中充满了“铜臭”,充满了“势利”,那么这个医道将严重变味,将严重损害医学那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传统美名。因此,严禁公立医院见死不救,既体现了卫生部高层着手规范和整顿医疗秩序的决心,也体现了我国未来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方向,是以人为本、以普通患者为本的积极举措,笔者以为值得期待。
龙之潭
救助对象不明确承诺恐怕难实现
按照高部长所说,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都绝不允许见死不救,那需要救助的病人可就太多了。据有关部门统计,由于经济原因,中国约有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29.6%应住院而不住院———他们都是因为经济原因不就医、不住院的,那么他们是否都是救助的对象?如果是,谁来承受这么沉重的经济负担?在救助资金不明、救助标准不清、救助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严禁见死不救”的承诺恐难实现。
徐经胜
建立“救助基金”是根治见死不救良方
卫生部要求公立医院从“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比如特护医疗服务收入)中拿出一部分来建立“救助基金”,既使医院规避了成本风险,又让一些特殊的经济贫困患者得到了及时救助,可谓是两全其美。当然,此举要想得到全面实施,还需逐步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监督和管理、运行制度。同时,我以为,该基金的资金来源途径也应该进一步“拓宽”:比如,政府公共财政可以补贴一部分,也可以汇集和吸纳全社会的爱心捐款等等。“救助基金”是根治见死不救的良方。如果我们已有健全规范的“医疗救助”,众多无钱治病者或许就不会在医院的冷漠中悲惨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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